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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东山第三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表日期: 2022-07-06 11:43:08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2〕223号)和《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瑞教义〔2012〕39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丽金

副组长:陈瑞娜

成员:孙春柳  薛林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学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新生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施教区学校网络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要在安阳教育学区所属学校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

(1)网络报名时间

7月5日—7月13日,学校前三个批次的入学对象报名。

8月2日,学校第四批第一轮网络报名;8月5日,学校第四批第二轮网络报名。8月4日,施教区学校第一批和第二批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一次补报;8月7日,施教区学校第一批和第二批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次补报。

(2)网络报名操作流程

网络报名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手机先安装“浙里办”APP,同时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网络报名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一: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方法二: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信息,同时系统将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发送监护人1手机。

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分别参见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学校、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及民办学校的“招生网络报名指南”(发布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或其他媒体上)。

2.信息查验阶段:

7月14日-7月23日,学校核对查验。如无法核对信息的,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

7月24日-8月1日,学校录取前三批;8月4日学校第四批第一轮录取;8月6日,学校第四批第二轮录取。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预录取结果并上报学区备案。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公办学校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招生。

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顺序依次进行招生。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没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第一批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二批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三批按照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学校依次招录前三个批次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额的,接受符合政策优待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双向选择”报名对象的学校,如仍有剩余学额的,再按参加“双向选择”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施教区内的批次和上述录取规则招录,额满为止。

学校在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和接受统筹(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后,若有剩余学额,经学区审核后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

(二)公办学校第四批招生。

第四批分两轮招生。第一轮招生包括三类对象:第一类为拥有瑞安城区(包括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及北麂乡,下同)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类为拥有报名学校(或瑞安城区直属学校)施教区内户籍但登记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类为拥有报名学校(或瑞安城区直属学校)施教区内不动产权证但登记时间不符合要求或全额期房的业主适龄子女。第二轮招生对象为需要在安阳教育学区所属学校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施教区外一所学校报名。已被前三个批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第四批报名;已参加第四批第一轮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第四批第二轮报名。

学校在招录第四批第一轮、施教区户籍生第一次补报及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后,仍有剩余学额的,经学区审核后启动第四批第二轮招生程序。

若同一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没有被录取的报名对象,按规定时间参加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补报。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2〕396号)及有关文件执行。

(二)各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因旧城(旧村)改造拆迁被收缴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该房产信息证明。

(三)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参加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参加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五)市第二、三层次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等符合政策优待条件并要求在本学区所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2022年7月6日-7月8日,由人才(企业人才)所在单位(或适用企业)统一将有关申报材料送交学区审核。

(六)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中度残疾的儿童少年,按规定到到特殊学校报名。

(七)符合条件并按时参加施教区学校前三批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施教区学校超计划数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由学区和教育局分类按批次统筹到有剩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就读。参加“双向选择”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超招生计划数未被录取的,由学区按批次统筹到辖区内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或按规定参加第四批报名。参加施教区外公办学校第四批报名因超计划数未被录取,且按规定时间参加施教区学校补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区按批次统筹到辖区内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

(八)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今年招生报名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后上报审批,明年按规定参加报名。

(九)本《实施办法》未作规定的招生事项和招生政策,按照《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2〕223号)文件执行。

七、招生计划

我校【一年级】招1个班,4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577-59886719,59886716

联系人: 陈老师  徐老师          

(二)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安阳学区:6580155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和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阳光招生和宣传栏。本校网站为http://dssx.rajyj.com/

(二)本《实施细则》与学校原有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瑞安市东山第三小学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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